******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02月 07日至 2025年02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空港南六路机场西南商务区B栋,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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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人和大巷村同富北街2号,租用已建成的工业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为1500m2,建筑面积为3000m2,从事纸盒的生产加工,年产纸盒1500万个。项目劳动定员共2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20%。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印刷、覆膜、粘合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经密闭负压(印刷)、包围型集气罩(覆膜、粘合)收集后引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塔装置(TA001)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高净水厂集中深度处理,尾水排入白坭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拟合理布设生产区域及安排生产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四)固废处理措施:项目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包装固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含油墨废抹布、废印版、废油墨包装桶、废胶水包装桶、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NMHC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VOCs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改扩建项目二级标准限值及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相关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