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炼铁厂翻车机除尘系统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炼铁厂翻车机除尘系统改造项目备案的证明》(娄经开发改备案〔2025〕020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炼铁厂翻车机除尘系统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娄底市涟钢厂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两套除尘系统(含管网)具体规模范围详见发包人要求;
2.4建设内容:
①原料一车间新建1#、2#翻车机一套除尘系统(含管网),对翻车机下部沿线皮带等25个扬尘点灰尘进行收集,其中1#、2#翻车机为416㎡和280㎡翻卸粉矿,年翻卸量约700万吨;
②原料一车间翻车机沿线皮带10个除尘点(南阳河桥区域)予以收尘并设置管网连接到C1除尘系统管网;
③原料场二车间新建4#、5#、6#翻车机一套除尘系统(含管网),对翻车机下部沿线皮带等处共33个除尘点灰尘进行收集,其中4#、5#翻车机为360㎡翻卸粉矿和3200m3高炉块矿、球团矿,年翻卸粉矿量约350万吨、块矿量约60万吨、球团矿量约60万吨;6#翻车机为3200m3高炉翻卸喷煤、焦煤和2200m3、2800m3高炉翻卸喷煤;
2.5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计划2025年6月18号前竣工投用)。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法律、规范、规程、及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 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设备材料采购、除尘系统的施工、调试并网、工程验收以及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检测鉴定、方案设计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设备安装施工设计、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2.本次总承包范围从皮带机机头机尾密封,除尘点吸尘罩收集粉尘,到除尘灰集中输送的完整工艺流程。包含密封罩、除尘管道、烟囱、电气室、立柱、设备设施基础等的设计、采购、安装、施工,其中除尘系统中的除尘器风机(含风机进出口软连接、联轴器、消音器、风门及调节阀、检测仪表)、除尘器风机电机(含检测仪表、操作箱)、高压变频器、高压柜的设计及采购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安装,风机、电机配套的低压电气柜和DCS自动控制的设计、供货和安装由投标方负责。布袋和龙骨由投标方设计,招标方采购安装。
3.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正常;
4.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1.3设计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设计单位)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交工验收时间)具有一个单项总投资额600万元以上大气污染防治设计(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业主方签字盖章的交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可以是独立设计合同或者总承包合同中承担设计部分)
3.1.4施工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施工单位)近五年(投标截止时前60个月,交工验收时间)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大气污染防治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业主方签字盖章的交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可以是独立施工合同或者总承包合同中承担施工部分。)
3.1.5信誉要求:(1)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的承诺证明)。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冶金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参照《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的规定配备人员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61530/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3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61530/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建设局招投标办(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湖南省娄底市黄泥塘 |
地 址: |
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
联 系 人: |
周小桃 |
项目负责人: |
王文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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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成员:鞠桔、唐民力、胡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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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
电 话: |
0731-******转2457、******311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